
1. 汤宝在其包装上使用“新”字样,其配料表中标记“可能含有”的内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2. 在云岩北京华联宅吉店,发现了三种家乐浓汤宝产品,包括“清鸡30gX4+蘑菇30g”、“鲜虾30gX4+清鸡30g”和“蘑菇30gX4+清鸡30g”,共计35包。这些产品虽然没有标明“新”,但却标注了“可能”含有的成分。3. 北京华联宅吉店提供了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三种产品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这些产品都是检验合格的。4. 家乐浓汤宝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该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5. 针对配料表下方的“可能含有”标注,联合利华发表声明,称这样的标注是国际惯例,目的是为了负责任地提示消费者有关致敏的可能性。6. 声明中提到,由于一条生产线会同时生产多种口味的浓汤宝,配料间不可避免地会有微量交叉带入,因此可能无意引入致敏物质。为了防止消费者对可能含有的鱼、虾成分过敏,给出提示是出于保险起见。来源:人民网家乐浓汤宝被指配料表含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