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治国的实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依法治国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根本保证。实现依法治国,要求立法机关科学立法,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民自觉守法,并将这些方面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法治国家建设实践之中。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根本保证。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总的来说,依法治国的实质在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确保国家权力运行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监督,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和和谐。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长期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