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察使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相当于现在的政法委书记,也有部分省组织部部长的工作职能。按察使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官名。宋仿唐初刺史制设立,主要任务是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由宋代提点刑狱演变而来。
而政法委书记是代表党委对同级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国安部门和武警部队的工作行使协调职能,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所已在某种意义上,古代按察使的职能和省政法委书记的只能很类似。
扩展资料:
按察使是唐朝初年仿汉刺史制设立,职责是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唐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分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常设官员。《清史稿·职官三》说:“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藩司议,以听于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按:指考察京外官员)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按察使与布政使合称为“两司”。全国共设按察使18人,即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18省每省1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按察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