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俊渠的工作经历如下:
早期工作经历:
1969年10月至1972年12月:在邢台冶金机械厂担任职工。
学习与军事背景:
1972年12月至1978年4月:在北京军区通讯训练大队学习,期间担任班长和团支部副书记。
地方行政工作:
1978年4月至1983年3月:在邢台地区农机局先后在财务科和办公室工作,任科员。
1983年3月至1985年7月:晋升为石家庄地区机械局工会副主席。
1985年7月至1992年1月:在元氏县历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副书记,并兼任县长。
高级领导职务:
1994年8月至1996年2月:成为石家庄市郊区区委书记。
1997年12月至2003年1月:先担任衡水市委副书记并代理市长,后正式担任衡水市委副书记和市长。
2003年1月至2006年7月:担任衡水市委书记。
违纪处理:
2007年12月:由于违反换届选举纪律,被河北省委免除省长助理和省政府党组成员的职务,但继续担任六届河北省委委员。
李俊渠的职业生涯涵盖了多个领域和层级,包括工厂职工、军事训练、地方行政管理和高级领导职务。然而,最终因违纪行为被免除了部分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