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怀孕生子休80天假被开除 这是咋情况?

女员工休80天生育奖励假被开除,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承担赔偿责任。

女员工怀孕生子休80天假被开除 这是咋情况?

案件经过

入职与生育情况:钟某于2012年12月入职某电气公司,2019年5月8日顺产生育一孩,产假期间为2019年5月5日至8月10日(含98天法定产假及部分奖励假)。

争议焦点:钟某于2019年8月1日申请剩余80天奖励假(8月11日至10月29日),但公司以8月12日至20日连续旷工6天为由,于8月20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仲裁与诉讼:钟某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期工资损失及违法解除赔偿金,仲裁支持其请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裁判结果

违法解除认定:法院认为,钟某合法生育,依法享有80天奖励假且已提前申请,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违法。

赔偿范围:公司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并补偿因违法解除导致的产假、奖励假、哺乳期工资损失。

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女职工合法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及地方奖励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奖励假期内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法院提醒与核心结论

产假构成:产假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奖励假(如广东省80天),两者均受法律保护。

用人单位义务:在奖励假期内,女职工无需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法。

维权建议:女职工若遇类似情况,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损失及赔偿金。

总结:本案中,公司因未依法保障女职工奖励假权益被判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案例明确了地方奖励假的合法性及用人单位的义务,为女职工权益保护提供了典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