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事件是一起因工厂拒绝实习生合理请假请求,导致实习生病情恶化死亡的悲剧,且事后赔偿未及时兑现。
事件核心经过:
1月,云南某护理专业职校生杨昌(17岁)与百余名同学通过学校组织,赴江西南昌某工厂实习,三方签署《实习生三方协议》。2月初,杨昌出现身体不适,连续三次向工厂请假均被拒绝。厂方以“冲刺产量”为由要求其继续工作。2月11日,杨昌在工作时突发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争议焦点:
其一,厂方责任。杨昌家属指出,厂方在明知其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强制要求上班,直接导致病情恶化。这种行为涉嫌违反《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健康保护的规定,尤其是对未成年实习生的特殊保护义务。
其二,校方责任。学校作为实习组织方,未有效监督厂方落实劳动保护措施,且事后承诺的66万元赔偿未兑现,涉嫌违反《职业教育法》中关于保障学生实习权益的条款。
其三,赔偿滞后。厂方承诺的90万元与校方承诺的66万元赔偿均未支付,暴露出校企合作中责任划分模糊、监管缺失的问题。
事件影响与反思:
此事件暴露出职业院校实习管理中的多重漏洞:一是法律执行缺位,厂方与校方未严格遵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关于“保障学生健康”的条款;二是权益保护机制失效,实习生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请假权、休息权缺乏有效保障;三是应急响应缺失,厂方未建立医疗紧急处置流程,导致病情延误。目前,厂方未公开回应,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