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实施痛经假!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等原因降薪限制晋职

辽宁将实施痛经假!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等原因降薪限制晋职

辽宁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因重度痛经或经量过多可获1至2日休息,同时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等原因降薪、限制晋职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