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海南分社采编中心原主任丁汀涉嫌受贿、行贿罪一案二审有望近日开庭,著名法律人李庄及新闻理论学者展江教授质疑一审判决公正性,案件二审程序超期问题备受诟病。
丁汀,湖北应城人,1982年5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新闻学硕士、宪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人民日报海南分社采编中心主任。
2020年10月16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丁汀涉嫌受贿、行贿一案。2021年11月22日,法院公开宣判,丁汀犯受贿、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40万元。
受贿事实:2016年2月,丁汀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对三亚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王铁明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树立其勤政务实形象。为感谢丁汀,王铁明于2016年下半年在三亚鹿回头国宾馆停车场送给丁汀300万元现金,丁汀收下后用于个人花销。
行贿事实:2019年初,丁汀因其丈夫廖某代理股权转让纠纷上诉至海南省高院,向省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请托帮忙,张家慧答应后向承办法官打招呼。2019年4月,丁汀在海口市一小区西门附近送给张家慧300万元,现金装在两个拉杆箱里。

受贿指控质疑:辩护人指出,丁汀受贿存在诸多不合理情节,如受贿时间不明确、王铁明行贿动机及行贿款来源不符合常理、赃款去向未查清等。王铁明患有痛风,做过股骨头手术,与丁汀在公共场所交接拉杆箱不合理。
法院回应:法院认为,丁汀在监察调查阶段与审查起诉阶段的供述基本一致,且与王铁明的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另有其他证人证言、相关书证予以佐证。关于受贿款去向,不影响犯罪事实认定。王铁明行贿动机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矛盾,其身体状况与受贿事实无必然联系。
超期留置质疑:辩护人提出,丁汀在被留置3个月+3个月期满后,依然被监察委超期留置。法院回应称,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留置期限扣除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期三个月零二天,未被超期留置。
拉杆箱重量质疑:辩护人提出,装有300万元现金的拉杆箱重达45公斤,丁汀身高162厘米、体重45公斤,能否搬动存疑。法院认为,普通人能否搬动拉杆箱因人而异,辩护人据理不足,不予采纳。

李庄观点:著名法律人李庄表示,300万现金、两个拉杆箱、股骨头坏死、丁汀体重96斤等情况很多有违常理。丁汀行贿款是其老公垫付,且丁汀在审查阶段未会见律师,属严重违法行为。法院审判若缺乏法律知识或生活常识,面对有违规律的东西审查判断失误,无疑是草菅人命。
展江教授观点:著名新闻理论学者展江教授认为,一审判决书认定丁汀受贿罪和行贿罪存在疑惑。一方面,法院固定证据时对行贿时间、地点交代不清,是重大瑕疵;另一方面,媒体人因正面宣传官员收受高金额酬谢超出想象。丁汀向法院系统负责人行贿的对应关系不成立,且本案与张副院长腐败案相关,若存在行贿犯罪嫌疑人,应不是丁汀而是其他人。展江教授期待二审了解报社内部编辑、发稿流程等更多证据。

2023年6月26日,丁汀丈夫廖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被海南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5万元。法院认定,廖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302.26855万元(其中300万用于行贿张家慧),构成行贿罪。
廖某所涉行贿行为与丁汀一审判决中认定的行贿行为是同一事件,但两个判决书在表述上未认定丁汀和廖某系共同犯罪,导致针对同一事件、同一犯罪行为,究竟谁是行贿人出现分歧。

自海南中院一审宣判至今已两年多时间,丁汀案件始终未能二审开庭。2023年12月5日,赤焰新闻从相关渠道获悉,丁汀涉嫌受贿、行贿罪一案,二审有望近日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