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个书名号之间不用顿号。在现行语法标准中,书名号之间的并列通常不需要用顿号。例如,“激流三部曲”中的《家》、《春》、《秋》不应加入顿号。然而,在编辑、出版和语文学界,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存在不一致。尽管存在这种差异,已经逐渐形成共识,即在书名号之间不再使用顿号,并努力普及这一规范。书名号是用来标示书名、篇名、报刊名、文件名、戏曲名、歌曲名、图画名等的标点符号,也用于标识歌曲、电影、电视剧等与书面媒介紧密相关的文艺作品名称。书名号分为双书名号(《》)和单书名号(〈〉)两种形式。当书名号内部再次包含书名号时,外层使用双书名号,内层使用单书名号。如果单书名号内还有书名号,则单书名号内部使用双书名号。书名号的使用目的包括:1. 标示书名、卷名、篇名、刊物名、报纸名、文件名等各类出版物名称。2. 标示电影、电视、音乐、诗歌、雕塑等各类以文字、声音、图像等为表现形式的作品名称。3. 标示全中文或中文占主导地位的软件名称。4. 标示西文书刊名称。在西文中,书刊名称通常使用斜体字表示,在中文中使用书名号来标示西文书刊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