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条件的父母包括已获得香港临时身份证的孕妇(含通过专才、自雇、留学等方式获得身份者)及外国籍孕妇,合法途径包括单非、工作签、人才入境计划或持有第三国护照。具体说明如下:
已获得香港临时身份证的孕妇:
通过工作签证或受养人签证获得身份者:若孕妇已通过他雇(被香港公司雇佣)或自雇(在香港成立公司)方式申请香港专才计划,或通过创业获得香港身份,并持有临时身份证,可在香港合法生育。
通过香港高等教育获得身份者:持有学生签证(学签)或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签证(IANG签证)的孕妇,若同时持有香港临时身份证,也可在香港生育。
外国籍孕妇:需持国外护照入境香港。但需注意,此类孕妇的子女出生后仅能获得出生纸,无法直接取得香港身份。
单非途径:
定义:指夫妻中仅一方为香港居民的情况(另一方可为内地居民或其他国籍人士)。香港禁止内地“双非”夫妇(夫妻双方均非香港居民)在港生育,但允许“单非”夫妇通过合法婚姻关系预约私立医院生育。
要求:丈夫需为香港居民(持有单程证亦可),夫妻需完成合法结婚登记,并提前预约私立医院。
工作签证途径:
方式:通过香港公司雇佣或自雇方式获得工作签证,例如“专才计划”(需被香港公司聘用或自雇开公司)、“优才计划”(需符合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身份转换:获准入境后先取得香港居民身份,满足“通常居住”条件满7年可申请永久居民身份。
人才入境途径:
香港优才计划:面向具备高学历、专业技能或丰富工作经验的精英人才,通过综合评分制筛选。
留学途径:入读香港全日制大学,毕业后获得IANG工作签证及居民身份证。
专才计划:通过被香港公司雇佣或自雇开公司方式办理身份,后续满足7年居留条件可申请永久居民。
第三国护照途径:
要求:持有部分国家护照(需确认目标国家是否符合香港规定)的孕妇可在香港生育,子女出生后可获得香港身份。
限制:需提前核实护照国籍是否被香港认可,部分国家护照可能不适用此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