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和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在3月1日起并非完全不能使用,只是使用场景和方式受到规范限制。
首先,关于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受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例如,通过截图、下载等方式将个人收款码发送给他人进行远程支付的行为将被限制。若确有远程收款需求(如跨城亲友转账),需通过条码支付服务机构申请白名单管理,并接受交易限额、使用次数等严格审核。但线下面对面收款场景(如菜市场、便利店等)不受影响,个人收款码仍可正常使用。
其次,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通知明确区分了个人与特约商户的收款码使用场景。有经营活动的主体(如个体工商户、网店店主、流动摊贩等)需申请特约商户收款码,不得继续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经营性收款。特约商户的申请流程因经营场所类型而异:
最后,正常使用无需担忧
对于普通用户而言,微信和支付宝的收付款码功能未被全面禁止。仅需注意两点:一是避免将个人收款码用于远程经营性收款;二是若从事经营活动,需及时升级为特约商户收款码。日常生活中的线下支付、亲友转账等场景仍可正常使用,无需过度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