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悬赏920万的明星企业家是林业霖,其公司濒临破产时,可通过企业重整(存续型重整、出售型重整)挽救,同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轻负担。 具体如下:
企业所得税:企业采用债务重组进行重整,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时,债务人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债务人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不影响债权人债权损失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债转股业务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选择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其他税种:企业应充分测算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种的影响。例如非货币资产偿债业务,在增值税上需要确认视同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可能就需要转变重组形式,比如将资产转换为股权用于偿债,以减轻增值税税收负担。此外,如果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通常需要履行一定的备案程序,应注意形成、搜集和妥善整理相关法律文件,与相关方协调一致,按照法定程序共同完成备案。
改制重组政策:企业可以通过符合法定条件的分立、划转等,来适用改制重组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甩掉历史包袱:不保留破产企业的法人实体,企业得以彻底甩掉历史包袱。如果原有危困企业的壳资源价值不高,甚至有很多负资产,那么,放弃原有企业主体,转移优质资产,轻装上阵以求得新的发展机会,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交易方案:出售型重整的具体交易方案,既可以直接在重整企业层面进行资产收购,也可以通过原股东零对价进行转让,或以承受人低价增资的方式实现间接转让。资产收购在税收上的好处主要是,资产处置所得可以弥补亏损,而受让方可以按较高金额确认划入资产的计税基础。
税收成本:不同转让方式下,税收成本可能不同,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测算。如果是将优质资产直接进行资产收购,重整的目的是变现清偿债务,取得的对价一般是现金,这与日常资产收购可能存在股份支付的情形不同,此时企业将不能适用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非征税范围:重整企业如果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直接转让货物:如果是直接进行货物的转让,则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如果既存在具有保留价值的优质资源,又存在需要剥离的劣质资源,可以将其优质资源连同紧密相关的债权、债务、劳动力,与劣质资源剥离处理,通过合理设计资产包、与收购方充分协商的方式,整体转让其具有活力的营业事务,以降低增值税负担。如果重整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较高,而受让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很高,直接进行资产转让,综合来说可能更有助于降低税收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