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近三年共办理财务造假案件203件,通过强化立体化追责、全链条打击、完善工作机制等措施,坚决维护市场诚信基础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强化立体化追责,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案例: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紫晶存储因IPO财务造假,分别被罚款1.425亿元、9071万元;公安机关对十余名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投资者获超13亿元民事赔偿。
措施: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强制措施、民事赔偿机制,形成“行政-刑事-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
贯彻“申报即担责”理念,严查“一查就撤”行为
案例:蓝山科技、思尔芯在发行申报阶段报送虚假财务数据,分别被罚款1300万元、1150万元。
措施:对申报阶段造假行为“一查到底”,阻断“带病闯关”路径。
全覆盖打击,覆盖重点环节与板块
案例:思创医惠、起步股份因虚假年报及欺诈发行可转债,分别被罚款9970万元、7700万元。
措施:覆盖申报、注册、发行等环节,涉及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板块。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追究
案例:奇信股份、宏达新材时任实控人分别被罚款1400万元、1000万元;康美药业、獐子岛时任董事长分别被判12年、15年有期徒刑。
措施: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关键少数”实施高额罚款与刑事追责。
全链条铲除财务造假“生态圈”
案例:对凯乐科技等13家利用“专网通信业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全面追责,并处罚配合造假的第三方机构。
措施:从上市公司到第三方机构,实现全链条责任追究。
严惩操纵业绩行为
案例:对32家滥用会计政策、大额计提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上市公司予以查处。
措施:穿透财务造假本质,对操纵业绩行为“零容忍”。

完善线索发现机制
通过现场检查、年报监管、舆情监测等多元化渠道排查线索,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
从重从快处罚违法案件
用足行政处罚“财产罚”“资格罚”,加强与公安机关衔接,推动民事赔偿机制落地。
坚持“一案多查”
全面排查涉案中介机构,对违法性质恶劣的机构加大惩戒力度,督促其履行“看门人”职责。
注重惩防并举
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防范打击财务造假的常态化机制,强化规范运作正向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