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诸”与诉诸于“

“诉诸”与诉诸于“

“诉诸”是准确的语法形式,而“诉诸于”则被视为病句。以下是详细解释:

“诉诸”的正确性:“诉诸”中的“诸”是一个兼语词,它相当于“之于”的结合体,其中已经包含了“于”这个介词的作用。因此,在使用“诉诸”时,无需再额外添加“于”。

“诉诸于”的冗余性:在“诉诸”后面再添加“于”,实际上是在重复介词“于”的作用,这使得句子结构变得冗余和不简洁。在中文语法中,这种冗余的表达是不被推荐的。

避免使用“诉诸于”:为了保持句子的简洁和准确性,应该避免使用“诉诸于”这种冗余的表达形式。正确的做法是直接使用“诉诸”来传达你的观点或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