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础设施建设费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的政府性基金,以下从构成、征收管理、税费相关、减免政策方面详细介绍:
构成:基础设施建设费涵盖道路与桥梁、自来水、污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这些费用由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强制征收,通常按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计征,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共用设施建设。
征收管理:
税费相关:企业或个人取得政府出让的土地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计入成交价格,并以此为基础计征契税。契税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等情形,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减免政策:不同地区减免政策不同。如某市规定农民在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建住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项目可免征;某省则规定交通设施、供排水设施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全额免征,幼儿园、中小学的校舍建设项目等也全额免征,高等学校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设施建设项目减半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