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预售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办理房地产预售证需要哪些资料?

扩展资料:

二、预售合同

(一) 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 标的,即预售商品的位置、编号。

(三) 数量,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四) 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征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根据建设部的规定,预收商品房预售款,在房屋开工建设时不得超过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收至60%,到房屋封顶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时再全部收取。

(五) 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六) 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七) 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

(八) 违约责任。

(九)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参考资料: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关岭市政府

房屋预售-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