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服刑22年零4个月后,谢哲海2018年9月走出高墙,仍在坚持申诉喊冤。2020年11月17日,记者从谢哲海申诉代理律师屈振红处获悉,她于当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河南高院”)作出的再审决定书。
再审决定书显示,河南高院已于9月22日决定对谢哲海案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河南高院认为,原审认定谢哲海因强奸他人遭反抗即持械致死人命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符合再审立案条件。

扩展资料
案件经过:
案件还要追溯到24年前,1996年5月30日晚上,周口市一女青年王某回家途中被人拦截,被凶器击打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
警方把侦查范围限定在熟悉现场环境、当晚曾在戏场附近活动、年龄在16至30岁的青年,并把筛查出的18名青年集中到大营子村学校进行排查。
经过重重审讯,时年25岁的谢哲海被列为重大怀疑对象。当晚曾和村民喝酒的谢哲海因为证词和其他证人对不上而被列为重点审查对象。
案卷资料显示,警方在破案时认定,作案时谢哲海所穿衣服为白色衬衣。然而,在谢哲海在接受警方询问和讯问时,先是对白色衬衣一无所知,后才改口称“有血,是个白褂子”,并在后期的供述中反复提及“身上也沾到了血”的细节。
然而,对于这一定案关键证据,警方几经寻觅无果。案发当日,曾与谢哲海喝酒的两位村民曾对媒体称,当日谢穿的是一件外套,并未见白衬衣。
另一个关于血迹的证据同样缺失,除了没有找到的白色血衣,证据材料中也没有关于谢哲海血迹、脚印、指纹等生物痕迹存留的描述。事发地的血迹只能检测出是被害人的,并不能找出是否是其他人的。
杀人犯罪破案和凶手认定,马虎不得,因为这涉及剥夺凶嫌生命,弄不好容易酿成新的冤错案,也会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所以不搞有罪推定,重证据尤其是物证,把案办得无懈可击,就显得非常重要。而这其中,“疑罪从无”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一个理念。
参考资料来源:澎湃新闻-河南高院决定再审24年前一杀人案:申诉人服刑22年已获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