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少年军校是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全国少年儿童中开展思想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国防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品牌活动与重要载体。2001年4月28日,少年军校活动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有条件的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少年军校活动的指导与管理。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活动。)所以少年军校活动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