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14周岁的女生发关系可能会坐牢。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与14周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如果女生是自愿的,那么男方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坐牢。但是,如果男生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女生发生性关系,那么男生会构成强奸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可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如果男生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14岁女生发关系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这个要分情况来定:1、行为人跟不满14周岁的女生发生关系,这个情况下,只是14岁但未满周岁的,要负法律责任,属于强奸罪。2、而女生已年满14周岁时,在发生关系时是自愿的,这时不用负法律责任。其次,与女生发生关系可能属于嫖娼,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嫖娼在中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认定卖淫嫖娼,主要看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是否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如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综上所述,跟14周岁的女生发关系可能会因强奸嫖娼等原因而坐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