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冠宇国际小棚规程

黑龙江冠宇国际小棚规程

黑龙江冠宇国际小棚规程为:

一、建造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黑龙江省的行业标准,认真贯彻《农九间》,具体可参考GB38600-2019《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从选址、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建立一整套制度,保证设施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建棚条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有2名以上具有园艺相关职称从业人员;二是从事3年以上果树或蔬菜生产管理;三是取得助理农艺师以上技术职称。

三、生产规程。基地内必须划分出一块固定区域作为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区,并根据当地的土壤、气候等条件,选用通过审定的适合当地种植的作物品种和架式,生产过程中使用安全肥料、农药和兽药,灌溉水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四、包装贮运规程。包装和标识应符合GB19171-2010《水果和蔬菜包装和标识规则》的规定。包装标识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净含量、执行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志。基地应制定严格的农产品贮运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产品贮运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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