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者同盟名词解释如下:
侨居法国的德国政治流亡者、工人和手工业者于1836年在巴黎建立的国际性的秘密革命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前身。1833年,在巴黎的德国工人成立具有共和民主主义倾向的第一个秘密组织人民同盟。
在其基础上,1834年建立流亡者同盟,成员发展到几百人。1836年,流亡者同盟的部分激进的成员分裂出来组成正义者同盟,宗旨是以少数人的密谋活动建立财产公有的新社会。

含义
伦理学、政治学的基本范畴。在伦理学中,通常指人们按一定道德标准所应当做的事,也指一种道德评价,即公正。“正义”一词,在中国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正义观念萌于原始人的平等观,形成于私有财产出现后的社会。
不同的社会或阶级的人们对“正义”有着不同的解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则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整体看来大多数的观点认为公平即是正义。简单来说是同样的人同样对待。

马克思的看法
马克思认为,正义从属于道德范畴,因而属于上层建筑领域,是现存经济关系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其性质和内容取决于一定社会的物质基础。同时,正义是一个历史范畴,正义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具有历史性、具体性、相对性的特点,没有永恒的正义,正义是应然性与实然性相统一的概念。
马克思将正义的终极关怀设定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克服自由和平等的悖论,追求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正义,是人类社会真正的正义。
